再致
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的署名公开举报信
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:
举报人:王水金(详见身份证复印件),无业,现住本区回澜南园81-1-402 室,
电话:82724487、13003608315.
举报事项:1995年,萧山市房地产管理处及萧山市城乡建设局与萧山第一塑料厂
合谋,伪造了《拆许字(94)第24号〈房屋拆迁许可证〉》(下附复印件),并且
于2005年11月10日以后又将该许可证的存根进行了填写(原为空白存根)。
具体理由和证据如下:
一、 该拆迁许可证由萧山第一塑料厂徐共华填写制作(下附徐共华亲笔材料可
与之比较)。且未经《萧山报》公告程序。
二、现存房屋拆迁档案中,该地域是经《(94)9号〈许可证〉》批准拆除,而
根本不存在所谓(94)第24号(下附萧山第一塑料厂证明)。
三、 许可证存根实际填写日期与书面显示日期相差11年之巨,应当可以以技术
鉴定求证。
四、 该拆迁许可证据称是94年9月12日开具的。而事实是94年19-23号拆迁许可
证是在94年10月至12月开具发放的。因此文号与签发日期发生错乱使它永远不能自圆
其说(下附当年〈萧山报〉公告两则)。
本举报人特别强调:假设退一万步讲,以上一、二、三条理由均无法认定,那么
光是第四条理由,至少也可以证实该许可证不过是一页填写错误的废纸。对这样的违法
行政,贵府不能无动于衷。
以上举报敬请贵府正面答复,若不属贵府受理范围,请明确告知正确途径。毕竟制止
和打击犯罪,贵府应该一马当先!干脆直接转交相关部门吧!
特此举报 具举报人:王水金(盖章)
2006年8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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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附证据图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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